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题栏目 >>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 边督边改
>> 详细内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det365 www.aks.gov.cn 发布日期:2017-09-1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字号:[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588(X)中石油新疆塔里木哈得油田部分井边污油就地掩埋或露天存放;存在管线破损后外露原油就地掩埋行为沙雅县固废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哈得油田现有联合站2座(哈得四联合站、哈得一联合站)、完钻井251口,其中2015年以前开发229口、2015年以后开发22口。
    (1)管线刺漏情况
     自2014年以来哈得油田累计发生管线刺漏20次,共产生含油污泥89.9方,均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塔里木沙漠运输公司转运至塔里木油田公司自建的轮南绿色环保站(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轮南镇)进行处理,不存在就地掩埋或露天存放油污泥现象。
    (2)钻井废弃物处理情况
     现场调查,2015年以前完钻井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均按照哈得区块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置(新环监发[2000]194、新环监发[2002]94、新环监发[2005]161)。2015年以前钻井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已委托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沙漠运输公司负责处置,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干化后就地填埋至井场旁防渗泥浆池。现场检查6口井(HD4-H74井、HD1-19H井、HD4-11井、HD4-49H、HD1-16H井、HD1-21H井)钻后产生的泥浆和岩屑采取该方式处置。
     2015年之后按照自治区环保厅2015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对<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钻井废弃物“全过程”受污染程度分析研究>验收意见的函》的建议:钻井产生的一开及二开上部泥浆岩屑在井场无害池内干化后填埋,对于二开后期转换后的泥浆岩屑拉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环保站进一步处理。现场检查4口井中有3口井(HD1-38H、HD23-5-1、HD4-70-1)泥浆池内泥浆已拉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环保处理站处理,一口井(HD11-5-4H)钻后泥浆尚未向环保站拉运完毕。现场检查2015年之前完钻井6口,2015年之后完钻井4口,共检查10口井,均不存在随意就地掩埋废弃泥浆、岩屑现象。
不属实调查处理情况:(1)经沙雅县调查组2017年9月11至13日对哈得作业区2014-2017年发生的管线刺漏后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7起管线刺漏的穿孔部位进行现场挖掘,未发现油泥就地掩埋现象。(2)对哈得油田沙雅境内10口井进行抽查,除HD4-H74钻井泥浆池中挖出黑色泥状物,现场鉴别为磺化泥浆干化后物质外,其余钻井未见污油就地掩埋或露天存放现象。
22592依麻木镇15村第三村民小组的采砂场在托什干河周边开采砂石料,影响生态环境乌什县生态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砂石料场于2014年4月建成并投产,砂石料场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采挖砂石料矿,已涉嫌违法,乌什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8月20日对其立案调查处以人民币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017年5月18日乌什县国土资源局再次向该砂石料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8月10日县安监局对其进行查封。2017年5月18日至今,该砂石料场已停止采砂作业。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乌什县依麻木镇15村第三村民小组的采砂场在托什干河周边开采砂石料,影响生态环境”问题,乌什县已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9月11日副县长孙长满同志当场指示乌什县依麻木镇人民政府对沙石料场的进出口路段进行封堵、电力部门对其断电,避免偷采偷挖偷运的情况再次发生,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要求业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农林生态和河道安全隐患,恢复砂石料采选、堆存场所地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二、下一步措施
    乌什县国土资源局将对县域内砂石料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惩治违法采砂采石的行为。
32593南工业园纺织工业区阿塔路7.5公里处的宏旭搅拌站噪声、扬尘较大纺织工业城噪声、扬尘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阿克苏地区宏旭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90万立方米,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砂石料装卸及混凝土拌合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进出站车辆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宏旭搅拌站噪声、扬尘较大”问题。纺织工业城管委会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是纺织工业城规划建设环保局于2017年9月12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阿规建环罚告字[2017]005号),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提出可行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尽快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投入,降低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加强运营管理,规范进出场车辆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减少交通噪声和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强化职工环保教育,提升环保意识,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四是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并建立长效持久工作机制。
42594“阿勒镇10大队3小队南侧屠宰场异味大,污水直排至南侧小渠内,臭味大。温宿县大气、水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屠宰场位于温宿县阿热勒镇尤喀克麦盖提村(10大队3小队),于2007年建成,负责人为阿热勒镇畜牧兽医站干部毛吾郎?买买提。该屠宰场属个体承包方式经营,主要在每周巴扎天为周边农民代宰牛羊收取屠宰费。屠宰场西侧为废弃的农用灌渠。因屠宰量较少,产生污水也较少,集中囤积在约70米长的渠底部,长时间淤积变质后产生了较大的臭味。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屠宰场异味大,污水直排至南侧小渠内,臭味大”问题。温宿县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是温宿县阿热勒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阿热勒镇屠宰场污水乱排的整治方案》(阿镇政发〔2017〕93号),利用一周时间对排碱渠周边的环境卫生开展整治活动,建立了《阿热勒镇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阿镇政发〔2017〕94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温宿县环保局对责任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限期治理场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经营。三是温宿县畜牧部门下达了责改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治;目前,排碱渠内的污泥已清理转运处理,现场得到恢复。
二、下一步措施温宿县阿热镇人民政府依据整改方案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在阿热勒镇巴扎周边与排碱渠沿线开展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根据自治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工作组下发的《关于严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刀切”的通知》(环保督察[2017]64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该屠宰点边经营、边整改。
52595“此前投诉实验林场2队与8队之间的3家养殖场夜间12点以后臭味大问题,投诉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阿克苏市大气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被投诉区域为实验林场2队(枣林社区)与8队(祥林社区)之间,因该区域管辖权限涉及阿克苏市和温宿县,该投诉由阿克苏市和温宿县共同办理,经阿克苏市和温宿县排查,该区域共有1家大型生猪养殖场(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7家私人养殖散户(养殖数量较小,均为500头以下),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属阿克苏市管辖;7家私人养殖散户属温宿县管辖。经实地勘察及夜间暗访调查,走访周边群众核实,该片区夜间12点以后臭味大问题主要系养殖场(户)养殖无排水去向,夜间抽取养殖废水灌溉林带、果园及向外销售粪便拉运过程中产生的臭味。由于该片区近年来不断发展,养殖户周边逐渐有居民自建房屋,造成养殖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9月5日,阿克苏市就“受理编号1976:实验林场2队与8队之间的3家养猪场夜间12点以后臭味大”的问题调查核实,发现新疆三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员工在院外约10米左右有焚烧猪毛行为,产生异味。阿克苏市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焚烧猪毛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对焚烧现场予以清理,今后严格杜绝发生焚烧猪毛行为,并对其处以三万元罚款。
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3家养殖场夜间12点以后臭味大问题”问题。阿克苏市和温宿县相关单位对8家养殖场(户),采取了责令改正等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养殖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清运,规范畜禽养殖产污、排污环节操作,加强现有堆粪场地、尿液收集池管理并进行全遮盖,最大程度降低污染。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阿克苏市环保局将加强监督,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该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温宿县人民政府已责令畜牧局负责对各养殖户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消除环境隐患。

62596“中原路实验林场六队第五巷道的私人瓜子作坊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噪声较大”阿克苏市大气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被投诉的私人瓜子作坊为阿克苏市云龙炒货厂,该厂有一台小型自制燃煤热风炉,用于烘干瓜子。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瓜子作坊燃煤锅炉冒黑烟,气味、噪声较大”问题。阿克苏市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阿克苏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阿市环责改字〔2017〕86号),责令其3日内拆除燃煤设施。
二、下一步措施
阿克苏市火车站社区对该厂燃煤设施拆除进行监督。
72597“塔北路金桥现代城小区B座2楼养生会所的十几台空调机噪声较大”阿克苏市噪声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阿克苏市环保局、兰干街道迎宾社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塔北路金桥现代城B座属高层住宅建筑,一、二楼为门面商铺。被投诉的经营场所为阿克苏市心动向健康调养中心,面积约1300平米。2015年8月之前由山东大饭店经营餐饮时,有18台空调外挂机安装在二楼平台上。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期间此门面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7年6月,由水肤兰接手经营心动向健康调养中心,截止到目前还正在进行店内装修,未开业经营。不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阿克苏市环保局要求阿克苏市心动向健康调养中心在开业后加强管理,避免任何扰民现象发生。
82598(X)“西大桥至建化厂段的胜利渠内堆放大量建筑、生活垃圾,且周边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排至渠内。曾向第一师阿拉尔市水利局反映无果”阿克苏市固废、水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阿克苏市环保局会同一师阿拉尔市环保局、一师阿拉市水利局、第一师西工业园区国土分局、沙井子灌区水利管理处龙口管理站、阿克苏市林园社区、青松建化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对胜利渠西大桥至建化厂段进行排查,在胜利渠西岸林园社区段发现沿河岸2公里有散落分布生活垃圾和三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垃圾总量约50立方米,生活污水直排至胜利渠内。属实一、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胜利渠内堆放大量建筑、生活垃圾,且周边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排至渠内”问题。阿克苏市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是阿克苏市林园社区和青松建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9月17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并协调附近居民拆除生活污水排放口,禁止生活污水排入胜利渠;二是阿克苏市林园社区在居民生活区设置“禁止倾倒垃圾”固定标识牌,并增设垃圾箱,及时清运垃圾,解决生活垃圾倾倒问题。
    二、下一步措施:
阿克苏市林园社区和青松建化有限责任公司相互配合,加强对辖区环境卫生管控,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期有效保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